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尽管给单位造成了损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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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发表于 2023-05-24 08: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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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哪里缴费,无论是否曾中断缴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自动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并不存在所谓断缴后“清零”、“前面缴的钱打水漂”这种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
1015发表于 2023-05-24 08:18:25 -
已有其他单位为非全日制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还需要缴纳
需要的!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来源:上海市人社局
1014发表于 2023-05-24 07:45:25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
1013发表于 2023-05-24 07:11:49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
1018发表于 2023-04-20 18:25:15 -
根据规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
1022发表于 2023-04-20 18:05:35 -
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及以下(含五级)的人员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1017发表于 2023-04-20 17:38:02 -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养老保险权益可以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参保人原来有单位,后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前后的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管您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来源:上海
1016发表于 2023-04-20 17:04:02 -
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尽管给单位造成了损
1026发表于 2023-04-20 16:34:02 -
“上海人社”APP已推出新模块,对于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在网上轻松办理注销业务,操作办法:点击首页“业务经办”,打开“就业创业”中的“就业失业登记”板块,点击“失业登记退出”,提交申
1018发表于 2023-04-20 15: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