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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明细表

更新时间:2021-04-06 13:48:37 1439

项目

具体情形

申报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

有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有扣缴义务人,但没有扣缴税款的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纳税人取得其他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税务机关通知的限期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

注销中国户籍前三十日内

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

有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缴税款,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

没有扣缴义务人

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有扣缴义务人

但没有扣缴税款的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钱(与离境日期孰早)或税务机关通知的限期

本文关键词:扣缴 取得 得的 义务人 日内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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