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期限明细表
更新时间:2021-04-06 13:48:37 1439
项目 | 具体情形 | 申报期限 |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 | 有扣缴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
有扣缴义务人,但没有扣缴税款的 |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纳税人取得其他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税务机关通知的限期 | |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 | |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 | 注销中国户籍前三十日内 | |
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 | 有扣缴义务人 | 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缴税款,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 |
没有扣缴义务人 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 |
有扣缴义务人 但没有扣缴税款的 | 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钱(与离境日期孰早)或税务机关通知的限期 |
【免责声明】本站所载文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通过邮箱w3tool@geekdata.com联系我们。